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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生計劃常見問題

來源: 時間:2016年12月20日 瀏覽次數: 【字體:

關於免試收生計劃

1. 參與「免試收生計劃」會否影響本地大學聯招辦法(JUPAS)的錄取資格?

不會。兩個招生計劃屬兩個不同的升學途徑,兩個計劃之間無任何關連,同學可同時參加「免試收生計劃」和JUPAS。若申請人最終同時獲兩者錄取,可根據自身意願,選擇其中一項的升學途徑。

2. 「免試收生計劃」與「港澳臺僑聯招試」有甚麼分別?

「免試收生計劃」於2012年起由國家教育部推出,每年將公布參與高校名單,院校主要根據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為招生錄取依據,參加「免試收生計劃」的考生均獲豁免「港澳臺僑聯招試」。2017年「免試收生計劃」的參與院校共90所。

「港澳臺僑聯招試」供持中六(高中)程度資格的華僑、香港、澳門及臺灣考生,透過應考統一入學考試,報讀全國約300所高校。考試內容以全國聯招考試大綱為準,考生須應考五門科目。

(詳情請參閱本指南<香港學生內地升學現況>章節。)

3. 學生可否透過「免試收生計劃」申請入讀內地高校的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

不可以。此計劃只適用於香港學生升讀參與高校的本科(學士學位)課程。

4. 非香港學生能否參加「免試收生計劃」?

按2017年「免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持有(a)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及(b)《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申請人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5. 未持有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而持有其他公開試成績的人士,可否參加「免試收生計劃」?

不可以。按2017年「免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為參加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

6. 曾經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但並非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屆考生的人士,可否透過「免試收生計劃」申請入讀內地高校?

不可以。按2017年「免試收生計劃」的招生辦法,申請人必須為參加2017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

7. 除學歷成績外,申請人可否提交校長、老師或學校的推薦信,以及遞交比賽/活動的經驗及成就(OEA)及學生學習概覽(SLP)?高校會否以此作為考慮錄取的參考資料?

「免試收生計劃」設有「校長推薦計劃」,獲校長推薦的學生可獲高校以「3、3、2、2」或「3、2、3、2」作考慮錄取標準。相關表格由考生所在中學上傳。

考生可自行選擇是否上載「學生學習概覽」,當中可包括(非必須)以下內容:個人自述、學校成績單、學校評價、學校推薦信、活動及獎項等。

高校可能會以校長推薦計劃表格或學生學習概覽作為考慮錄取的參考資料。

8. 如申請人持有多於一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成績,在錄取過程中成績將如何計算?

一般而言,高校接納以最近兩屆(2016年及2017年)文憑試成績作入學申請。而在兩屆文憑試成績中,相同科目只會取成績最好的一次計算入學分數,個別高校或有不同安排。

9. 申請人可否在現場確認報名後遞交其他學歷或更改個人資料?

不可以遞交其他學歷資料,以免違反公平原則。如確有特殊情況,可向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提交書面說明、相關證明及申請材料。

就個人資料方面,在完成現場確認報名後,考生可自行登入報名系統查看已填報的個人資料,但只可經由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作出修改。

10. 申請人在現場確認報名後,能否增刪志願或修改志願次序?

不可以。在完成現場確認報名後,考生可自行登入報名系統查看已填報的院校/專業志願,但不可以增刪或修改任何志願。

11. 高校是否知道申請人所填報的專業志願之優先次序?

高校可以通過錄取系統知悉學生報考志願情況。

12. 若在正式遴選中錄取的專業未如理想,申請人可否要求重新遴選?

不可以。因此,請考生應慎重填報志願。

13. 申請人會否被未填選入志願中的高校或專業錄取?

不會。高校會尊重並按照考生所報志願專業進行錄取,未經考生同意,考生不會被分配到未經填報的高校或專業。

14.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覆核後,如申請人取得較高等級的成績,能否以此向招生高校提出志願覆核?

如考生在文憑試成績覆核後取得較高等級成績,並希望高校重新考慮其入學申請,須由考生向相關高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覆核後的成績證明,相關高校如同意則在考生申請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再提交至聯招辦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及

如該考生已被其他高校錄取,考生還須向其錄取高校提交退檔書面申請,經錄取高校同意並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後,提交至聯招辦同時辦理被錄取後的退檔手續,並再進行重新錄取的投檔操作。

有關成績覆核後的詳細申請程序,將於稍後公告,如有修改,最終安排以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聯招辦)及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公布為準。

15. 如果申請人已符合有關專業的最低入學要求,會否仍有機會不獲錄取?

高校將本著「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學生綜合水平「從高至低」擇優錄取。各高校及專業因收生名額所限,即使達到最低入學要求的考生,仍有機會不獲錄取。

達到最低入學要求,而未在正式遴選獲錄取的考生,仍可參加2017年7月底的補錄階段,重新報讀尚有餘額的高校,高校將按照學生綜合水平「從高至低」擇優錄取。

關於內地升學

16. 香港學生到內地升學,需要辦理簽證嗎?

到內地升學的學生須持有有效的(a)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和(b)《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17. 內地高校的授課語言是否以漢語(普通話)為主?

內地高校教學主要使用漢語(普通話)教學,部分課程或科目會使用外語教學。

(各專業授課語言,請參閱本指南<參與高校巡禮>章節。)

18. 香港學生赴內地升學,學費與住宿費標準如何?

通過「免試收生計劃」獲錄取到內地高校就讀的香港學生,將繳付與內地學生相同的費用。即在同一學校、同一年級、同一專業學習的香港學生與內地學生的學費標準一致;同等住宿條件下,住宿費標準一致。

19. 香港學生赴內地升學,是否可以申請助學金和獎學金?

香港特區政府推行的「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於2014年7月推出,資助有經濟需要而又通過「免試收生計劃」於到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為協助更多有經濟需要的學生到內地升學,政府已擴大資助計劃的資助範圍。由2016/17學年起,在指定的155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課程並有經濟需要的香港學生,不論是通過甚麼途徑入學,都可透過資助計劃申請資助。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申領資助學生視乎其需要可於課程的正常修業期內獲每年港幣15,000元(全額)或7,500元(半額)的資助。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轄下的學生資助處(學資處)會為申領資助學生的家庭進行有關的入息審查。此外,內地教育部門為港澳及華僑學生設立了專項獎學金。

要注意的是,現時香港特區政府所設立的各項本地專上課程的資助計劃(包括資助專上課程學生資助計劃、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及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並不適用於赴內地升學的香港學生。

(詳情請參閱本指南<內地升學港生適用獎助學金介紹>章節。)

20. 香港學生畢業於內地高校後,其學歷是否獲得本港的認可?

高等教育學歷方面,國家教育部與香港特區教育局已於2004年7月簽訂《內地與香港關於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兩地院校在升學銜接上正式互認高等教育學位。

現時,持有香港以外院校(包括內地院校)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公務員職位。政府會按既定程序就有關申請安排學歷評核,如申請人所持有的學歷被評核為達到所投考職位的入職要求,並符合有關職位的其他入職要求(例如語文能力要求),其申請也會獲得考慮。持非本地學歷而有意成為教師的人士,須向評審局提交評估申請,評估其學歷及教學資格是否符合教師註冊的要求。

(詳情請參閱本指南<內地高校畢業港生出路>章節。有關非本地學歷的認可,請參閱以下教育局生涯規劃網頁:https://careerguidance.edb.hkedcity.net/edb/opencms/lifeplanning/further-studies/?__locale=zh_HK#tab2

21. 香港學生畢業於內地高校後,能否獲得本港相關行業的專業資格?

現時兩地部分專業,分別設有不同的執業資格制度,兩地專業機構不時簽定各項互認協議。香港對內地專業資格的常見認可模式包括:

一、 持香港專業機構認可之內地專業資格的人士,如滿足協議訂明條件(經培訓及測試、具特定認可工作資歷等),可申請成為註冊會員取得香港專業資格。如部分建築及相關工程服務專業。

二、 持香港專業機構認可之內地學歷的人士,可通過應考專業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如會計及中醫等專業。

然而,各專業的互認安排及細節各異及不時修訂,同學應向各專業機構了解詳情。

(詳情請參閱本指南<內地高校畢業港生出路>章節。)

22. 內地高校有否為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生,提供配套與支援?

按2017年「免試收生計劃」規定,對成績達到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高校不能因其殘疾而不予錄取。

因內地高校的資源、設施及配套各異,如有需要的學生,請於選報志願前,向心儀高校及專業查詢。

23. 獲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非中國籍的學生,如何升讀內地高校?

按教育部相關政策,對於獲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並參加了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外國籍學生(非中國籍),高校可參照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相關標準進行錄取,入學後按國際留學生標準進行收費和管理。

非中國籍學生應留意各專業的主要授課語言,按自己的能力和志趣報讀適合的專業。

有關非中國籍香港學生的具體入學申請及錄取事宜,可直接與個別高校留學生管理部門聯繫。如有具體問題,可致電2542 4811向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查詢。

24. 香港學生在內地高校學習期間,有否醫療保障?

2013年10月,國家相關部門聯合下達文件,將港澳臺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範圍,香港學生與內地學生在醫療保障方面可享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