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推薦計劃」簡介
來源:
時間:2015年11月10日
【字體:大中小】
校長推薦計劃目的在於肯定申請人於非學術範疇上(如體育、音樂、社區服務、藝術、其他文化活動或領袖才能等)的卓越表現,同時亦鼓勵參與院校、中學及同學們在著重公開考試成績之餘,亦能在報名或錄取過程中,考慮學生在非學術範疇上的表現。所有參加免試收生計劃的在校考生,如具備相關才能,可經就讀學校的校長推薦,參加此項計劃。學校校長可就推薦合適的考生參加此項計劃保留最終決定權;考生是否參加校長推薦計劃是院校決定錄取該考生與否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根據2015年的招生辦法,最低錄取要求方面會增加彈性,讓院校可根據「3、2、3、2」(即中國語文科、數學科達到第3級,而英國語文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錄取在「校長推薦計劃」下獲推薦的考生。